福州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类型差异显著,核心亮点包括:普通门诊在职报销60%-75%(退休70%-80%)、三甲医院住院在职报销95%(退休97%)、特殊病种最高报销94%,且起付线随医疗机构级别和住院次数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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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年度内费用超过起付线(800元或1500元)后,在职职工报销60%-75%,退休人员70%-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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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首次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及以下3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达95%(三级医院),退休人员达97%。多次住院起付线逐次递减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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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待遇:起付线600-800元,年度限额12万元,报销比例在职85%-94%,退休90%-94%。高血压等慢性病另有专项限额(如4500元/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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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保险:超出基本医保12万元限额后,50万元以内目录内费用可再报销90%,实现“一站式”结算。
提示:实际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建议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持卡实时结算,年度政策可能调整,可通过福州本地宝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