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社保超过5年,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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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协商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部分企业可能因疏忽或资金问题暂时无法补缴,协商是解决纠纷的初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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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举报,提供欠缴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社保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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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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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支付因欠缴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用、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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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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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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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单位未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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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单位逾期仍不缴社保的,社保部门可责令其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按日0.05%计算),逾期不缴的罚款可达欠缴金额1-3倍。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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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上限问题
法律未对滞纳金设上限,理论上可能超过本金,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地区差异。部分地区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的40%或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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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般需在欠缴行为发生后1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可能影响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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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建议收集完整证据链,包括用工证明、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支持补缴和赔偿请求。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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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限制 :个人无法直接要求单位补缴过去5年的社保,只能通过上述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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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滞纳金计算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社保权益,避免因单位长期欠缴导致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