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补缴或终止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社保未缴满15年且单位拒绝缴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单位不缴纳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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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前 :若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单位仍需依法缴纳社保,否则可能面临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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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 :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单位无需继续缴纳,个人可自主选择处理方式。
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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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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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单位沟通,说明续缴意愿,部分单位可能配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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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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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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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社保至满15年,但需承担全部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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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部分地区允许在退休后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但需符合户籍、工作年限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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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社保关系
-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且无法补缴,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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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影响 :未缴满15年可能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建议尽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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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单位补缴时需承担滞纳金,费用可能高于正常缴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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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补缴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优先选择补缴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以保障养老权益。若经济困难,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