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老工伤津贴(伤残津贴)的调整幅度因地区和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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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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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雇佣的职工。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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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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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分别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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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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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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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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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1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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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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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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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分别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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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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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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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
- 参考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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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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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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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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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3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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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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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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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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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伤残津贴调整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后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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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调整计算基数(如全省月平均工资),例如四川、南充、兵团等地2023年全省月平均工资为3759.17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各地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