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标准如下:
一、津贴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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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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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
护理假津贴=计发基数×15天。
示例 :
若配偶生育时男职工单位前12个月月均缴费基数为4500元,则计发基数=4500/30=150元,护理假津贴=150×15=2250元。
二、津贴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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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上一个月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次月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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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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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高于男职工工资,单位无需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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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低于工资,单位需补发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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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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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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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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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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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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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时,中断月份天数从总津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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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时,按男职工工资的80%-300%(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30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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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确保覆盖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