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包含多方面内容,关键亮点为:生育津贴按特定规则计算,还有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及一次性生育补贴等,不同情况补贴金额有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 12 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女职工妊娠 7 个月(含 7 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 7 个月早产,可享受 3 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妊娠 3 个月(含 3 个月)以上、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享受 1 个半月生育津贴;妊娠 3 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享受 1 个月生育津贴。还有额外假期天数可算入,如正常产假 90 天(包括产前检查 15 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 35 天、晚育假增加 15 天。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假期天数 。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 90 天(含 90 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 300 元、围产保健补贴 700 元 。
-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 400 元、顺产 2400 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 4000 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 50% 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即流产的 200 元;顺产的 1200 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 2000 元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
- 生育医疗费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 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还有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可获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 1000 元;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200 元;妊娠 3 个月以内流产的 300 元;妊娠 3 个月以上流产的 500 元。实施绝育手术或实施绝育手术后需要进行复通手术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日照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在不同情况下有明确细致的规定,涉及生育的各个环节,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以便顺利办理报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