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2025年山东育儿假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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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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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福利待遇 :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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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孩子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父母每人可休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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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叠加计算 :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3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休育儿假原则上不叠加计算,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叠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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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假期 :婚假、陪产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些规定旨在支持夫妻双方更好地照顾婴幼儿,减轻家庭负担,并促进优生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