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基数、年限及方式有调整
2024年社保补差新规主要涉及补缴基数、年限及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缴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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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各地根据2024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例如江苏省2024年上限为24396元,下限为4879元。
- 调整后新基数执行期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需补缴调整前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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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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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2024年10月底前补缴1-7月社平调差金额,采取银行扣费方式的需按新下限标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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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7月已按原基数缴费且到账,则无需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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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年限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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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5年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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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中断缴费者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或转入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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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但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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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历史人群
-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且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可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部分可一次性补缴。
三、补缴程序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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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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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需向原单位提交补缴申请,单位代扣代缴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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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大厅办理线上或线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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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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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税务部门平台申报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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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扣需在调整后新基数生效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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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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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利息 :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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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对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有专项规定,如山东、青岛等地明确取消一次性补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