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用人单位应提供便利,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 10 天护理时间;独生子女照顾这类老人,每年护理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适用人群:年满 60 周岁的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配偶不能申请该护理假。
- 假期时长: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 10 天护理时间;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 15 天。
- 假期使用:相关假期应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
- 申请流程: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老年人失能或患病住院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了解湖北省照顾老人护理假相关规定,有助于保障子女在照顾老人时的合法权益,在需要时能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