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保健费发放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政策进行区分说明:
一、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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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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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男户 :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6周岁止,每月发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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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女户 :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6周岁止,每月发放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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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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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离异单亲家庭 :由孩子法定抚养人全额领取,标准为30元/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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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2月出生的子女 :按实际月份计算金额,从满18周岁次月起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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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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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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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份标准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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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职工每月10元、单职工6元,非职工由政府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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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2023年每月100元(含保健费)+50元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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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 :2024年独生子女保健费30元/户/月(户籍东街社区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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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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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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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中仅有一方符合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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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在编教职工(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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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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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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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死亡且无其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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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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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财政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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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贵州)将保健费与养老补贴合并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及部分地区最新规定,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