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医疗机构类型及保障待遇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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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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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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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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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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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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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按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70%-8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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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多种慢特病的,以最高病种限额为基础,每增加一种病种按该病种限额的50%叠加,累计不超过最高病种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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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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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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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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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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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县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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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不含省外):起付线增加1倍(如三级市属1400元),最高报销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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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门诊
- 年度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25%,年度最高限额1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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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7%,个人缴费2%;居民医保个人缴费5.5%-8.5%(含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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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优惠 :门诊支付比例提高至70%-85%,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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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门诊慢特病取消药品目录限制,按住院比例报销,年度限额1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自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