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特定情况下允许退费,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死亡人员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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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前死亡
若参保人员在缴费后但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死亡,其个人缴费部分可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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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退费
若参保人重复缴纳医保费用,需提供缴费凭证申请退重复部分。
二、其他退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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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注销或迁移
因户籍注销、迁出等情形导致参保中断时,可申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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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给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银行账号等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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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服刑
参保人因被判服刑期间,可申请停止缴费并退还已缴费用。
三、申请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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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提出,具体截止时间因地区而异(如2025年4月15日前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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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死亡证明、银行账号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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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后不可退
一旦进入待遇享受期,个人缴费部分将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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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区别
居民医保通常不可退,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在死亡后提取。
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