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的报销方式如下:
一、直接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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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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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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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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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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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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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直接结算(95%以上比例),患者出院时由医院垫付后与医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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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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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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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提前线上或线下备案,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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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与本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一致,出院后直接在异地医院结算。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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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部分参保人可享受门诊慢特病专项报销,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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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自动触发大病保险报销(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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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困难群众可申请医疗救助,降低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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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高档缴费档次参保人,门诊未达起付线的费用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抵扣。
四、报销流程示例(本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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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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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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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支付自付部分,医院定期与医保机构清算。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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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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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关注备案时效,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备案。
城乡居民医保在门诊和住院方面均支持直接结算,但具体待遇需结合参保档次、医疗机构级别及地区政策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