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分为联网即时结算和垫付后报销两种方式,参保人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抵扣报销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特殊群体(如低保户)还可享受“一站式”叠加报销,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以实现直接结算。以下是具体结算方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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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即时结算(主流方式)
在开通医保系统的定点医院就诊时,凭医保卡/电子医保码登记住院,出院时系统自动计算报销金额。例如住院总费用1万元,医保报销70%,个人仅需支付3000元,剩余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在签约医疗机构刷卡即享报销,部分城市(如广东佛山)已支持线上购药医保支付。 -
垫付报销流程(特殊情况适用)
若在未联网机构就医或异地未备案,需先自费垫付,再备齐材料申请报销:- 住院报销:需提供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通过线下医保窗口或线上平台提交审核,15-30个工作日内报销款汇至社保卡账户。
- 生育费用:顺产/剖宫产等按定额报销(如800-1900元),需提前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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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关键步骤
跨省就医需完成“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三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选择就医地定点医院,出院时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规则,无需返回参保地报销。 -
材料与时效提示
垫付报销需确保材料完整(如发票、清单均需医院盖章),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12个月。错过集中缴费期参保将面临3个月待遇等待期,连续缴费可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提示:优先选择联网定点机构就医以简化流程,电子医保码已全国通用,无需携带实体卡。定期查询参保状态,确保待遇正常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