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非只能报销400元! 个人缴纳的400元仅是参保费用,实际报销额度远高于此,最高可达60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且涵盖门诊、住院、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等多层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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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灵活多样
普通门诊年度限额200-400元(地区差异),报销比例50%-70%,基层医疗机构比例更高;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年度限额200-600元;门诊慢性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报销比例达65%-85%,部分病种年度限额超2万元。 -
住院保障力度大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为60%-90%,乡镇卫生院比例更高;年度支付限额15-30万元(各地不同),部分城市叠加大病保险后可达60万元。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如一级医院150元、三级医院1200元),贫困人口享受更低起付线和更高报销比例。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无需额外缴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1万元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60%-80%,年度限额30-40万元。连续参保满4年还可提高大病保险限额(每年增加2000元)。 -
特殊群体与生育保障
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如产检、分娩)可按规定报销,部分地区产检补贴500元。
提示:具体报销政策因地区、医院等级、病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查看官方文件,确保充分享受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