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居民医保账户 不会清零 ,具体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账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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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自2019年起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已取消个人账户设置,所有缴费均纳入统筹基金,不存在个人账户余额清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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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清零
职工医保实行“统账结合”制度,个人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未使用的资金会自动转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账户,且本金和利息均归个人所有,不会因年度结束而清零。
二、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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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居民医保通过门诊统筹支付门诊费用,个人账户仅限支付门诊药品和部分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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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余处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当年未使用的资金,会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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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 :2019年前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若未使用完毕,需在2020年底前通过指定渠道消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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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资金仍可继续使用,但无法享受门诊统筹报销,仅能用于门诊药品和指定医疗机构费用。
四、常见误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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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清零”说法 :该说法源于对政策变动的误解,实际政策中从未规定个人账户需年终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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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归属争议 :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与统筹账户分开管理,任何机构无权擅自挪用。
居民医保账户(无个人账户)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均不存在清零机制,参保人员可长期使用账户资金。若对账户管理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