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一、新增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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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及电池违规行为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或电梯轿厢,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个人罚款500-1000元 ,单位罚款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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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通道违规设置分隔设施
同一建筑物由多个业主或使用人管理时,设置影响疏散的分隔设施的, 最高罚款5万元 。
二、调整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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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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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清理火灾现场未查清原因的,罚款金额提高至 1000-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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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设施损坏或挪用未报修的,罚款仍为 500-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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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信用监管
失信行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答复时限缩短至 3个工作日 。
三、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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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 :初次违法且危害轻微者可免罚,及时整改且无危害后果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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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审批与信用修复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检查与建设工程审查实现并联审批,信用修复流程简化。
四、法律依据与生效时间
- 以上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
以上内容综合了2022年修订的《实施办法》及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体现了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的强化监管和信用监管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