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社保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保未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解决方案如下: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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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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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替代
若延长缴费后仍不足15年,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相应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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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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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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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向社保部门提交补缴申请,补缴费用(含滞纳金)后,次月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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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若不愿继续缴费,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但需注意,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无法享受基本养老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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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若中断缴费超过15年,需通过上述方式补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否则无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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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2024年珠海市社保政策调整后,未缴满15年的处理方式与全国统一,但具体操作细节需以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延长缴费、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终止职工关系,并及时咨询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