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医保缴费年限的计算涉及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年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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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包括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医保费的年限,涵盖职工以职工身份参保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所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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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指参保职工在未实际缴费期间,根据国家规定可计入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如国有企业职工的工龄)。
二、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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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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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深圳市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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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其中深圳市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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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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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退休 :累计缴费年限满22年(深圳缴费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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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前退休 :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深圳缴费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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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后退休 :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深圳缴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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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及以后退休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深圳缴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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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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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计入
转业或退伍安置在深圳的参保人员,部队服役年限或参军期间医疗保险年限可视为深圳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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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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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需由用人单位补缴欠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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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医保待遇中断,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或1年后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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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市外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通过转移接续纳入累计年限计算。
四、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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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且累计缴费年限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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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可缩短5年计算。
以上规则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官方解读,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