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湖南省社保政策,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保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确实可以补缴。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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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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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需满15年。
二、补缴方式
- 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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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按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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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2025年湖南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基数仍为60%或100%,比例20%保持不变。
- 逐年缴费
- 若选择一次性补缴不可行,可逐年缴纳至满15年。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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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参保人员 :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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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中断缴费期间按60%或100%基数补缴,缴费比例2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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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补缴 :因单位未缴导致的断缴,可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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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2025年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再享受10年补缴期限(2014年前参保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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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补缴 :职工医保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数为基数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灵活就业人员以60%为基数。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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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社保局提交补缴申请,提供身份证、退休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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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按指定方式缴费并确认补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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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完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