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府投资项目超过概算10%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超概10%以内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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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阶段
若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以内,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核减后仍超10%的,需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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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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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已进入结算阶段且超概10%,需先通过审计机关审计,再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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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支原因需详细分析(如设计变更、材料涨价等),并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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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概10%以上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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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无论哪个阶段超概10%以上,均需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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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阶段的特殊处理
若项目已决算且超概10%,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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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查决算编制过程,核查费用计算准确性,排除遗漏或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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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超支原因(如设计变更、管理不善等),制定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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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请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调整后的概算和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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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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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优化 :加强成本控制,规范工程变更管理,通过正规签证流程处理新增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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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遵从 :严格参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确保合规性。
四、案例参考(贵州省规定)
根据《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超概10%需先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后仍超10%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上措施需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涉及多部门协同审批,建议项目单位提前规划预算调整流程,降低超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