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最新社保政策,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比例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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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湖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缴费比例固定为 8% ,这一比例自2016年调整后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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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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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档 :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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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档 :可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仍为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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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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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若个人月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费,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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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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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单位缴费比例曾为20%,后阶段性降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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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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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缴费基数8%计入,退休后按月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基数一般为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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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平均工资的4.2%或8%缴费,单位缴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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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个人不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近年调整情况,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并关注年度平均工资调整对缴费基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