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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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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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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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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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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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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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及分级诊疗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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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调整后,门诊慢特病(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比例达90%,其他病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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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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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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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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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首次住院600元,后续400元起付,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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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首次住院1200元,后续1000元起付,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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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比例80%,市外就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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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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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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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年度累计未达限额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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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试点将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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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45种慢性病种可申办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90%(如透析治疗)或70%(其他病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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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使用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与职工医保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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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奖励 :2024年起连续参保可每年提高1%报销比例,最高累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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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及低保人员标准不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