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职工医保政策,三甲医院报销比例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为主)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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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按 80%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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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按 85%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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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0% 报销。
- 退休职工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 85% (起付线至5000元)和 90% (5000元以上)。
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主)
- 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按 65% 报销。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为150元,1000-1000元部分按 80% 报销,1000元以上部分按 90% 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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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门诊西药/中成药等费用报销60%,普通治疗费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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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年度最高40万元,纳入商业大额医疗保险,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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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 :三级医院25元/床/日纳入统筹标准。
以上比例均以河南省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城市或政策调整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