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最新的职工疗养津贴政策如下:
- 深圳市 :
- 深圳市总工会印发《关于2025年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决定对深圳市基层工会在市内组织开展的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进行专项补助。补助的疗休养地点限定在深圳市内经副省级(含)以上总工会认定的职工疗休养基地。补助标准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会员及规定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补助1次。
- 福建省 :
- 福建省总工会发布了《关于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一般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补助1次。需要注意的是,补助由基层工会申请,未正常上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不享受专项资金补助。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场地租赁、专家课酬、活动培训、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费用,但不得用于旅游景点门票、旅游纪念品、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 浙江省 :
- 浙江省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提高了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疗休养,鼓励灵活安排职工疗休养时间等。具体标准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疗休养经费可按不超过600元/人·天的标准,凭据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标准根据财务规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新政策将原来“每人每天不高于400元的限额”提高为“每人每天不高于600元的限额”。在单位福利允许的情况下,单位职工每次人均疗休养费用由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高3000元。
这些政策旨在激励基层工会组织职工进行疗休养活动,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并确保疗休养活动的顺利进行。建议各基层工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申请并合理使用疗休养资金,确保职工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