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嘴山市2025年病残津贴申请政策,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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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为石嘴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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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认定 :经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1年有效期内。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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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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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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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辖区无争议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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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表(需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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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书(含住院病历、费用结算单等,特殊病种需额外提供系统治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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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贴在劳动能力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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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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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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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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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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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项目资料(无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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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员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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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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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由参保单位负责组织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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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提交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石嘴山市社保局或各区社保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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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经地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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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发放 :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月发放病残津贴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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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请,且同一病种需间隔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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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按月发放,与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领取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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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机制 :省级人社部门建立复查鉴定制度,不符合条件者自次月停发津贴。
五、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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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通过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APP办理(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者线下完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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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石嘴山市社保局或各区指定网点(如益民大厦A座)。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部门(0991-4184117)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