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的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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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上的计划生育政策。
- 在规定的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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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流程
-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等。
- 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后,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 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至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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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一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会影响领取。
- 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遗漏,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 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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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标准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日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支付期限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
- 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的产假为10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50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不足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就是甘肃省平凉市最新的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文件。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