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保障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居民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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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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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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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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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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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农合政策升级后,住院实际补偿比维持在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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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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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10万元报销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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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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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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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贫困群体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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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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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普通居民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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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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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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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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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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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及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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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10万元报销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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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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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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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 8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等,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10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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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院659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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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新农合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先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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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特困人员门诊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年度限额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限额5000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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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9年,贵州通过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扩大大病保险覆盖范围等措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特困对象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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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后,政策进一步优化,如降低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提高门诊报销比例等,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和医疗级别有所差异。
建议办理医保的贫困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