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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广州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具体调整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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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
自2025年1月1日起,广州生育津贴的发放路径简化为“单位垫付、社保划拨、个人领取”模式,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无需职工主动申请或提供结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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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试点直接发个人
广州部分区域(如越秀区)已开展试点,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其他区域仍采用单位垫付方式。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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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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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资格
职工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标准挂钩。
三、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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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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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越秀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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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个孩子:每月800元,补贴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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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三个孩子:每月1200元、1800元,补贴期限分别为3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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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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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社保部门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津贴一般于审核通过后30日内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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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则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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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无生育津贴。
五、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穗好办”APP或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申领进度。
以上政策综合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各区最新通知,确保与国家及地方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