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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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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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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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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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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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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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按首次标准降低100元(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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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按首次标准降低100元(即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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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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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患者
- 恶性肿瘤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多次住院,仅扣一次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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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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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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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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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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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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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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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部分需职工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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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北京、聊城)将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至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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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累进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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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分阶段,例如北京职工医保将10000元以下按85%报销,超过部分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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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潍坊)对白血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仅扣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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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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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存在政策差异,例如北京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报销,聊城则无明确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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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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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城市的医保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