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沉降菌检测的国标主要依据《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4-2010),该标准是医药行业洁净室环境监测的核心规范。以下是主要内容的综合说明:
一、检测标准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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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依据
该标准替代了旧的GB/T 16294-1996版本,新增了采样点数量计算方法、培养基配置要求及日常监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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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适用于医药工业洁净室、GMP车间、生物安全柜等受控环境的沉降菌检测,特别强调单向流洁净室的动态测试。
二、沉降菌数量标准
根据洁净室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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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1 CFU/(m³·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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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5 CFU/(m³·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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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10 CFU/(m³·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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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20 CFU/(m³·h)
三、采样点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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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采样点数量应与含尘浓度测点数一致,且满足最少培养皿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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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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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测试 :培养皿暴露30分钟以上,可布置在地面或0.8m~1.5m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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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测试 :培养皿暴露时间≤4小时,建议增加关键设备或活动区域的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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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乱流洁净室避免在送风口正下方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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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与计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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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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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测试:使用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30℃培养≥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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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测试:使用沙氏培养基(SDA),20℃培养≥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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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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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计数法:肉眼或放大镜检查,重叠菌落按实际数量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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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要求:详细记录培养条件、对照试验及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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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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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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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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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培养箱需定期校准,高压灭菌锅按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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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判定
- 当沉降菌数超过标准时,需分析污染源并采取纠偏措施。
六、相关标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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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规定了采样点数量计算公式及阴性对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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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沉降菌测点数与含尘浓度测点数一致。
以上标准共同构成洁净室沉降菌检测的完整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环境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