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新星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结合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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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纳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且生育时仍在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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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计划合规性
生育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新星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外生育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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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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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具有新星市城镇户籍并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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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如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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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若为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三、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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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报机制
在新星市9个统筹区(含乌鲁木齐)工作的职工,出院结算后医保系统自动生成并拨付生育津贴,无需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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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生育津贴自产假结束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次月15日前发放至职工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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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津贴将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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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仅限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情况,未婚先孕流产不可申领。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满足所有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