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填写需规范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素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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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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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需与检验报告名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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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数量/重量 :需同时填写头数和公斤数(如“5头,2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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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 :填写屠宰企业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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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代码 :对应企业资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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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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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需精确到具体日期(如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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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 :填写购买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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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员 :填写执行检验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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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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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信息需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确保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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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防伪水印和二维码技术,二维码需通过专用识读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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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处需加盖“肉品品质检验”专用印章及企业防伪章。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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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货相符 :必须核对产品与检验报告一致,严禁虚报数量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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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货同行 :每批产品需附上一份合格证,分割产品需按品类分别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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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替代手工证 :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等地已全面推行电子合格证,需通过扫码验证。
四、违规处理
若发现填写不规范(如漏项、虚假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注:不同地区对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确认最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