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自治区”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一、基本定义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属于省级行政区,简称“桂”或“广西”。其核心特征是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基础,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政治制度。
二、名称由来与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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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含义
“广西”一词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岭南百越之地”,而“壮族自治区”则体现了在统一国家框架下,赋予少数民族聚居区特殊自治权的历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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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1958年曾短暂称为“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称中“壮族”体现了该区域以壮族为主体民族。
三、与普通省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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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权范围 :自治区在不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自主管理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但对外事务仍由中央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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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构成 :自治区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前提,如广西以壮族为主体民族,人口占比超20%。
四、广西的独特性
广西是中国唯一兼具沿海(北部湾)、沿边(越南)、沿江(西江)优势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历史遗产,如桂林山水、北海银滩等。其设立旨在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自治区”体现了中国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治理模式,既维护国家统一,又尊重民族差异,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典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