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按月发放
根据2025年青海黄南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结合相关政策和流程要求,具体申领方式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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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青海生育保险,且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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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 :分娩前缴费满9个月,但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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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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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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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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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病案首页(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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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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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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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提供单位申报表、费用审核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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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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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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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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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或流产后1年内,由单位经办员携带上述材料向社保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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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直接支付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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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社保局对材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核算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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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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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自然月发放,分娩当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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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至参保人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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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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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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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前缴费不足12个月,需补缴满12个月才能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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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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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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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员工未参保时,津贴由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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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享受期间需保持社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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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 每月1日至10日(遇节假日顺延)为集中申报期,逾期可能影响待遇发放。
建议办理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确保材料齐全。若单位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