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家庭成员间实现共济使用,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亲情账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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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验证
家属陪同患病的老人、小孩等家庭成员就医时,无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仅需通过手机展示患者的医保码完成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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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亲情账户的资金独立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仅限支付家庭成员的医保待遇费用,不可用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报销。
二、家庭门诊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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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时,可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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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湖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的门诊费用,不可用于其他医保报销项目。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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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湘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或湘医保APP绑定亲情账户,绑定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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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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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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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费用,不可用于住院、药品等大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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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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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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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湖南省于2022年12月底前启动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以上政策适用于湖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操作流程及细节可通过湘医保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