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保政策,三甲医院(包括肿瘤专科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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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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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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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260元,药费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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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糖尿病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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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病新农合病种 (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定额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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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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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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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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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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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外地三甲医院:在职人员77%,退休人员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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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住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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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
- 三级医院:在职人员19%,退休人员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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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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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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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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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外地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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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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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糖尿病:年度最高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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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等12种大病:定额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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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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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检查费报销限额 :三级医院门诊及住院的药品、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费用报销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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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部分重大疾病(如肿瘤)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具体比例因病种而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的等级、参保人群(职工/居民)及治疗类型,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自付比例和当地医保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