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变化如下:
一、换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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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换证 :自2025年2月1日起,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申请换发新版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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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需提交变更申请表、原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行政许可真实性保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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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可单独申请换证,也可与变更、重新审查等事项合并办理。
二、经营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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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代码调整 :统一核减“中药材、生化药品、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等表述,改为“化学药”等更规范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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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分类 :增加“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等细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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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冷冻药品标注 :需在经营范围后新增“以上含冷藏/冷冻药品”标识。
三、企业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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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办企业 :取消筹建事项,直接进入许可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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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管理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的企业将依法注销,如平邑县三屹凯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因未续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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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不符合标准的中药饮片等行为将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
四、其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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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采用“省+分类代码+地区代码+顺序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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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官方通知,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