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建局职责可综合整理如下:
一、住房保障与政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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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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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资金,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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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规范缴存、使用及管理流程。
二、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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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负责规划审查与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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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供水、排水、燃气等)及市政公用设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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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进程,协调城市更新与旧城改造项目。
三、建筑市场监管与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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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企业及从业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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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开展竣工验收备案、安全检查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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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评价及文明施工要求。
四、行业管理与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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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建设领域方针政策,制定技术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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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技术,指导新型建材及装配式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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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
五、应急管理与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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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燃气、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应急管理,组织事故调查与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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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培训及文明施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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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督管理,重点把控工期进度、质量及安全。
注:具体职责可能因部门职能调整有所变化,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