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在一般情况下 不能中途退保 ,但存在以下特定情形可退还个人账户资金:
一、允许退还的情形
- 退休前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继续缴费
若职工在退休前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未来需延长至2025年),且本人不愿继续缴费,可申请退保,仅退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单位缴费部分(即统筹账户)无法退还。
- 出国定居
参保人出国定居前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可申请终止社保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 死亡
参保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向社保中心申请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 重复参保
同一人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时,需按“先转后清”原则清退,重复参保部分将影响最终养老金待遇。
二、不可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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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 :需累计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无法提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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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不满1年 :若缴费未满1年,个人账户可能无法累计,无法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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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仅限支付医疗费用,不可提取现金或退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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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损失 :若选择退保,单位缴费部分将损失,建议优先保留职工社保以获取更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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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替代方案 :社保不可直接退保,但可通过转移接续(如转入户籍或工作地)继续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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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未来可能延长至15年以上的参保人,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最新政策。
社保个人部分能否退钱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结合自身条件谨慎选择是否退保,并优先保留基本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