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0元部分按比例报销
宜昌市职工医保对于超过500元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情况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500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按50%比例支付,退休人员按60%比例支付。
- 住院医疗费用 :
-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甲类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乙类药品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0%;高精尖诊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 大额医疗保险 :
- 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2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35万元。
宜昌市职工医保对于超过500元的医疗费用,会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报销。普通门诊超过500元的部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和60%;住院费用则根据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不同比例,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部分可以通过大额医疗保险继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