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职工医保政策,退休时需满足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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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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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3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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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30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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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无论男女,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需满15年(180个月)。
二、退休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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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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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满55周岁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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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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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实际缴费满10年,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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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龄满30周年但不足35周年,实际缴费满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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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龄不足30周年,按差额年限补缴至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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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2000年12月1日前参保(制度建立前)的工龄可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但与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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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 若未达到最低年限,可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退休后享受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单位欠费影响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单位欠费影响,但需确保累计缴费年限达标。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统一规定与宜昌市本地细则,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