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泥检验批次的规范,综合国家标准及行业实践,主要规定如下:
一、基本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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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水泥
- 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不超过200吨/批 ,不足200吨也按一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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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
- 同样按上述条件, 不超过500吨/批 ,不足500吨按一批处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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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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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进场的袋装水泥,当批量超过200吨时,应每200吨取样一次;散装水泥超过500吨时,每500吨取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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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水泥为小批量进场(≤200m³或300t),则每批次取样数量不应少于1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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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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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需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随机取样,取样深度不超过2m,搅拌均匀后取出12kg以上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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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水泥需检查包装重量(允许偏差1kg),从同一批号中随机抽取20袋,每袋取样不少于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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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如《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等。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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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当地质检部门的具体规定,部分地区可能对小批量水泥有更严格的抽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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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水泥应附合格证和3天强度报告,确保与进场凭证一致。
以上规范旨在保证水泥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议在具体工程中以《GB50204建筑工程水泥进场标准》等国家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