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1日起实施的株洲市生育津贴新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对象和流程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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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 :需在株洲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或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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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满180天后,可申领生育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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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需在株洲市选定协议医疗机构完成妊娠诊断、产检及分娩,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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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提供生育分娩住院发票等材料。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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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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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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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或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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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或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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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女职工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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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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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全程网办,单位仅需在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病历等材料,申领人无需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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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分娩同步申领,分娩后即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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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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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自2025年2月1日起,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转入参保女职工的银行账户,实现“零垫付、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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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发 :若单位已开通代发服务,津贴将按月划拨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五、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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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单位提交材料后,医保经办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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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通常需1-2个工作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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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湖南其他城市(如湘潭、益阳、衡阳)对材料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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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通过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窗口咨询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株洲市2025年最新政策及优化措施,确保与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