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1日起湖南省株洲市实施的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周期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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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 一次性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 ,无需再通过单位中转,简化了流程并缩短了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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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与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若职工月工资低于计发基数,则按基数全额发放;若高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发放(但不得超过基数)。
二、发放周期
- 一次性发放 :自2025年2月1日起,生育津贴不再按月发放,而是 在生育津贴申领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职工可直接获得全部津贴金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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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调整前需单位垫付工资再统一发放,调整后由医保直接支付给个人,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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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意义 :此举旨在优化生育津贴服务,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归属感,进一步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2025年株洲市生育津贴 不是按月发放 ,而是 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