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起始时间需要从政策推行和法律确立两个维度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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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行起始时间
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标志着中国正式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将控制人口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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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确立时间
1982年9月,计划生育被正式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国策,并于同年12月写入宪法。这一举措使政策具有了法律强制力,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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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9月,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员、团员的公开信》,提出“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倡议,但此时政策尚未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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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随着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社会问题显现,政策逐步调整,如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2021年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始于1971年,但作为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确立于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