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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福州市最新生育政策,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措施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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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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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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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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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女方60天,男方15天
二、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职工本人工资(元/月)及缴费基数挂钩,但实际发放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工资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三、特殊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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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 (2025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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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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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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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三胎:20000元
补贴由鼓楼区、台江区等市区按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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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政策与普通企业不同,其生育期间工资由单位正常发放,不享受生育津贴。
四、申领条件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前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分娩当月)。
五、申领流程
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窗口提交生育证明、工资单等材料,生育津贴通常在出院结算次月底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以上信息综合自福州市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