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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职工医保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国家规定年限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的 。具体补缴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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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不能补缴,但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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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金额 :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花费通常较大,缴纳金额大约每年递增10%左右,缺少的缴费年限越长,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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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可以选择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补缴的费用按退休时的缴费基数计算。也可以选择现在就开始补缴,现在补缴的好处是缴费基数相比以后要低,毕竟缴费基数大致上是逐年增加的,越早补缴费用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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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要求 :如果职工医保断交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补缴,重新享受医疗保障制度的时间也有规定。具体补缴要求和时间间隔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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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待遇 :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绍兴职工医保在距离退休还有5年时,是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的补缴政策和要求,以便做出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