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生育津贴政策,生产津贴的发放周期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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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 :按 3个月 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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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 :同样按 3个月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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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7个月流产 :按 1.5个月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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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 :按 1个月 发放。
二、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以 生育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基数,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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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地区 :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期限不少于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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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社会统筹地区 :由单位按职工生育前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计发,通常为98天。
三、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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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费满9个月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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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若同时符合失业救济条件,可申领失业金,但需注意生育津贴与失业金的申领时间衔接问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解读,确保与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