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生育津贴政策,生产津贴(即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已优化为“即申即享”服务,具体如下:
一、申领条件
-
参保要求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
-
生育情形
在上海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含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二、申领材料
-
必备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孩子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系统自动获取)。
-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外地人需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
无《生育医学证明》的医疗机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
-
三、申领流程
-
线上办理
通过“随申办”小程序、APP或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上传上述材料完成实名认证。
-
系统自动计算
系统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及本人产假前工资,自动计算生育津贴金额。
-
资金发放
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实名制银行账户,无需再到社保局或单位申领。
四、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
需在分娩后3-6个月内申领,逾期将不再受理。
-
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产检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可一并报销,无需额外申请。
五、咨询渠道
若材料准备或流程有疑问,可通过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